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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机构介绍

2016年10月13日 来源: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完成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任务;对江东“一线八点”的经济和旅游农业的发展和城乡统筹负总责。
  2.加强对台交流,引进台湾现代特色休闲农业、农业高科技成果,引导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来园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等,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
  4.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流转和出让等工作。
  5.负责开发园区的土地,培育新型工业和综合开发产业。
  6.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7.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0.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相关信息
  主要负责人:陈政,联系方式:023-68231966,邮箱:stny68238898@163.com,传真:023-6831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