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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2017年03月06日 来源:

  一、用地保障

  创业园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纳入攀枝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依法、节约、高效的前提下优先协调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型、出口导向型、技术先进型及总投资较大的企业,其用地指标在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台商投资种养业需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可采取转包、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财政扶持

  市级财政以项目的形式支持园区工作和建设经费;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园的启动、后续开发建设和创业园台商部分项目贴息,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整合符合条件的各类支农资金,投入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对首次获得国家和省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发明专利授权、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新产品的入园业主,按照《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补充意见》(攀委发〔2007〕10号)文件给予奖励。

  三、税收优惠

  对创业园内的台资企业按相关规定优先考虑减免企业设备更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及现代服务业等相关税收,对于正常缴纳税费确实有困难的园区台资企业可按照相关政策依法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或适当减免。

  四、金融政策

  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来攀台资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信贷投入。台资农业企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农业补贴政策,允许台资农业企业将其地面物、厂房、设备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建立和完善台资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加大贷款投入力度,逐年提高企业贷款金额,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协助解决台资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支持台商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和参股信用担保公司。

  五、技术创新

  支持积极支持台资企业独立建立或与攀枝花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产业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创业园的重点农业高新技术项目予以优先立项、重点扶持,以鼓励园区台资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台资企业,视同内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知名品牌台资企业来攀枝花市投资办厂的,可享受同等政策优惠。

  六、其他方面

  支持台湾同胞可以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攀台农业合作活动;鼓励并支持台资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按相关政策解决好台商子女入托、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