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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

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推介。

  2.负责组织制定园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园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等,组织协调创业园区建设。

  3.负责园区的对台招商、对外招商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对外联络和对台招商活动,实现“以台引台”、“以台引外”。

  4.负责统筹规划园区内产业开发及其项目库建立,做好签约项目、意向项目的跟踪服务,为台资企业提供环境考察及政策、信息、投融资咨询等服务,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5.负责对园区企业项目的立项、环评、林地报批、土地报批、项目汇总、项目合同文本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工程招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审批园区的投资项目;积极做好园区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6.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和经营园区内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7.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园区台资企业、产业开发等存在的各种困难与纠纷。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

  1.邹卫东(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主任)

  2.魏永富(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3.罗尚华(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4.付利明(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