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是经泉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惠安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为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台湾农民创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土地开发和建设计划,经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及省、市、县对台农业合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发展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入园企业建立适应台湾农民创业园区产业发展所需的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保障、项目投资机制等,探索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及其配套改革。
(三)负责开展并落实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管理服务、技术交流与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上报入驻园区的投资项目。
(四)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开发建设中涉及征地、征海、征迁、安置等工作。
(五)依法依规负责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内各类对台农业合作项目、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政府投入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和开发建设融资的资金管理安排。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二、主要负责人
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主任 张建南
联系电话 0595-8738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