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侨(台)工委主任陈雄带领检查组到惠安开展《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惠安县执行《条例》及落实国家“31条惠台措施”和福建“66条实施意见”的情况。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新、县人大副主任黄育聪、副县长王也夫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台资企业福建省富邦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晨禾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了解闽台农业合作成果;并召开座谈会,检查组也听取惠安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和台胞台企代表对福建涉台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了解了惠安县台资农业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和台胞在惠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惠安台创园的建设发展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