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系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全国农业界有代表性的、从事和热心于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致力于推动两岸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根据协会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2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志于“三农”事业和对台农业工作;
3.关心三农事业,了解三农政策,关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
4.综合素质过硬,工作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执行落实、沟通协调、学习思考能力较强,工作作风扎实,做到廉洁自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二、招聘岗位
(一)秘书处综合岗1名
主要负责协会综合运转、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以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岗位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2.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3.熟悉财务工作,具有会计出纳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4.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大局意识、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较强;
5.户口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及有行政、财务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交流联络部综合岗1名
主要负责活动筹办、项目管理、对台交流、会员服务、分支机构对接联络等,以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岗位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新闻传播、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2.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3.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文案创作能力,善于策划活动项目、开展宣传交流等;
4.组织协调能力强,性格外向开朗,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服务意识;
5.户口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及有交流宣传、展示展销等活动项目策划组织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另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交通、用餐补贴;
2.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参照事业单位发放节假日福利。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报名应聘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发送至邮箱:hxlanyjlxh@agri.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协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测试,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四)录用公示。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网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体检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请自行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办理入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共济大厦22层。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2397,188130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