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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高效农业核心区优惠政策汇总

2016年10月13日 来源:

  客商在通州高效农业核心区投资创业,除享受国家、省、市台湾农民创业园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将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一、提供优先服务。优先对台资农业项目在用地等方面开展服务,园区用地规模和布局在通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统筹安排。

  二、优惠投资政策。来通州从事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本区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若投资农产品加工业,还享受区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对来我区投资农业项目的台湾同胞,可以以企业或自然人等形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设立台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三、实施项目叠加。在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基金中专门切出一块用于园区建设的基础上,对园区内符合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支撑、农业三新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及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四、享受引智优惠。引进台湾农业专家进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及管理经验的培训、指导、推广的项目,经批准,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智力引进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科研推广。对进入园区的科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区)有关规定的,可以申报有关的科研推广、试验示范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