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入园申请书
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向管委会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投资规模,注册资金、收益结算;种养殖品种,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水、电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等。
二、项目审核
管委会根据规定入园条件和投资者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确定具备条件、符合规定的入园投资者。
三、项目审批
管委会将审核确定的项目,报区政府分管创业园的领导审批,确定入园项目、投资者。
四、工商注册登记
入园投资者按管委会要求,根据实际依法向区工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生产经营资格。
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管委会根据规定,与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投资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将合同项下的土地移交给投资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