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清流台商谢孟霖从清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手中接过《台湾居民定居证》,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落地后首位在清流定居落户的台商。
收到定居证后,台商谢先生感触颇深,他说现在大陆经济越来越好,大陆政府一直也为台胞着想,现在有了定居证,以后在大陆的生活就更加方便了,我们在这里一定可以安居乐业,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台湾的年轻人到大陆就业、创业。
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以来,清流台创园多措并举落实落细各项惠台措施。为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涉台专窗”,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策划“司法护航台企”活动,持续优化涉台执法、检察、审判、执行监管等机制,不断完善涉台法律服务,为园区台胞台企参与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清流台创园将充分发挥国家级台创园平台优势,继续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主动融入福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三明试验区建设,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动乡村融合发展,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贡献清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