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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获农业部建设发展评价第三名

2017年08月14日 来源: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网8月14日讯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公布2016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建设第三方评价结果,福建三明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台创园)考评排名第三位,考核结果优秀。

  台创园自2009年5月经农业部和国台办批准设立以来,已基本形成花卉苗木产业区、高优果蔬种植区、特色养殖区、农林产品加工区、生态休闲旅游区、台商联谊会“五区一会”的总体布局。

  此次第三方评价是依据《农业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办发[2013]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展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农办办[2016]19号)的有关要求,从园区建设、对台交流、宣传信息、基础保障以及创优争先等五方面着手,重点考核园区在服务台资农业企业以及对台交流工作成效。

  清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省市农业、台办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台创园管委会主动把园区发展建设目标与评价指标相衔接,以项目为抓手,突出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目标落实、机制创新和品牌建设。

  今后,台创园将加快打造闽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平台、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海峡西岸生态休闲旅游胜地,为不断开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新局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新清流作出更大贡献。(福建三明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