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网10月25日讯 近年来,福建福州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党支部针对当前园区发展实际,组织开展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发挥党支部、党员、台农台商的作用,创新和完善党支部"3+"服务机制,具体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支部+企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台创园党支部在园区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引领企业和台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党支部为主动助力企业宣传,为园区企业免费制作台创园统一标识牌,制作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并引入文创元素制作园区宣传长廊,提升台创园企业品牌形象。建立台创园党支部党员驻点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每位党员挂钩联系1-2家企业,调动党员干部服务一线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重点贯彻执行台商来园投资“一条龙”服务和跟踪落实制度,全面普及中央、省、福州市以及我市出台的有关对台农业合作法律法规,切实为入园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保障台农合法权益。鼓励党员为企业建设出谋划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党支部+企业党员”服务机制。创新党员管理工作,发挥支部引领作用,通过走访、调查、摸底、汇总园内涉台农业企业中党员情况,并将企业党建开展情况、企业党员管理情况等有关事宜融入到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邀请企业党员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服务台商零距离”“支部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活动,增加企业党员的凝聚力,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将优秀在融创业的台湾青年培养、发展成为中共党员的渠道和方式。通过支部引领,促进支部党员和企业党员共建和互动,有效整合企业党建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快推动党支部与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的融合发展。
三、“党支部+项目”服务机制。凝聚支部及党员干部力量,统筹推进园内企业项目建设。由支部书记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纪检委员和组织委员全程跟踪和督促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在财政配套扶持项目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独立验收,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规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企业当年度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闽财农[2017]11号)文件要求执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自查和督查,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起到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管和监督职能。(福建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